新竹縣10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申請鑑定對象:
(一)102學年度就讀新竹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民國94年9月2日至民國95年9月1日出生,提早入學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二)以上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通過推薦。
二、申請鑑定資格審核:由各校或家長備齊特推會初審通過推薦之學生資料表件,於103
年 4月15日(二)上班時間至4月16日(三)12:00前,繳交至十興國小。
三、初選鑑定報名費每人1000元。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一)102學年度就讀新竹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民國94年9月2日至民國95年9月1日出生,提早入學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二)以上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通過推薦。
二、申請鑑定資格審核:由各校或家長備齊特推會初審通過推薦之學生資料表件,於103
年 4月15日(二)上班時間至4月16日(三)12:00前,繳交至十興國小。
三、初選鑑定報名費每人1000元。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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