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竹縣110年新住民一代學習楷模獎勵計畫」,鼓勵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0年3月4日府教社字第110371172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說明:
(一)目的:
1、鼓勵本縣新住民一代持續進修,激勵人心,落實新住民終身學習。
2、樹立新住民一代積極向學形象,子女榜樣,營造新住民書香家庭。
(二)獎勵對象:新住民一代(設籍本縣之外籍、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配偶)來臺進修國內大學或空中大學畢業,且未曾提出申請本計畫獎勵者。
(三)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並檢具大學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或居留證;無法辨識婚姻狀態者,應檢附戶籍資料證明文件)等正本與影本各1份(正本審核後當場退還),於110年6月15日至7月31日,至縣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提出申請。
(四)獎勵與表揚:由縣府審核通過者,頒發獎狀乙紙,予以表揚。
三、檢附旨揭計畫及申請表乙份。
一、依據本縣110年3月4日府教社字第110371172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說明:
(一)目的:
1、鼓勵本縣新住民一代持續進修,激勵人心,落實新住民終身學習。
2、樹立新住民一代積極向學形象,子女榜樣,營造新住民書香家庭。
(二)獎勵對象:新住民一代(設籍本縣之外籍、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配偶)來臺進修國內大學或空中大學畢業,且未曾提出申請本計畫獎勵者。
(三)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並檢具大學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或居留證;無法辨識婚姻狀態者,應檢附戶籍資料證明文件)等正本與影本各1份(正本審核後當場退還),於110年6月15日至7月31日,至縣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提出申請。
(四)獎勵與表揚:由縣府審核通過者,頒發獎狀乙紙,予以表揚。
三、檢附旨揭計畫及申請表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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