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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公教員工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相關函釋一覽表一案,請核示。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2月27日府人給字第1130404120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2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340024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釋一覽表業置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業務Q&A/福利文康項下(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list?uid=15&cid=61)。

三、另旨揭醫療補助係由各機關視預算經費編列情形及個案事實狀況審酌是否補助,且得考量其財政狀況給予部分補助,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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